一、案件详情
(一)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人丁X,男,1995 年 12 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信阳市某村,暂住湖北省鄂州市某小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被取保候审,2024 年 5 月 7 日被执行逮捕,同年 9 月 30 日再次被取保候审。
(二)公诉机关指控
2022 年 12 月至案发,丁X伙同柯X、王X、张X等人,在未获得XX公司及其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湖北省鄂州市某小区开设游戏工作室。利用王X网购的 "阿拉某某" 手机游戏源代码,非法搭建服务器,先后运营 "真勇闯某某"、"勇士某某" 两款手机游戏。该团伙通过分发平台分发游戏,借助XX、抖X等平台代理推广,玩家充值后,支付平台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款项转入团伙指定银行卡,再按约定比例分成。
在共同犯罪中,丁X负责客服工作及对接代理推广事宜。经审计,2023 年 2 月至 10 月,该犯罪团伙总收入 891 万余元,实际获利 586 万余元,其中丁X被指控获利 63 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涉案两款游戏与 "阿XX某某" 游戏具有实质相似性,总充值金额达 1309 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丁X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辩护思路与工作
丁X的辩护人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细节,梳理案件脉络,并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 认罪认罚从宽辩护:丁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依法从宽处理。
- 从犯地位辩护:在共同犯罪中,丁X仅负责客服及代理推广对接工作,未参与游戏源代码获取、服务器搭建、运营策划、利润分配决策等核心环节,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 退赃悔罪辩护:丁X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积极主动退出全部实际所得的违法所得,且自愿缴纳罚金,充分体现其悔罪诚意,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 量刑建议辩护:本案不属于暴力性犯罪,丁X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可控,结合其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二、案件结果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辩护郭睿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丁X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其系从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判决:丁X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4 万元(罚金已缴纳)。
三、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共同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此类案件中,共同犯罪的地位划分、违法所得认定、量刑情节考量是影响判决结果的关键因素。
丁X虽参与犯罪并获利,但辩护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精准定位其从犯地位,重点突出其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等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法院最终适用缓刑的判决,既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也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律师价值
- 精准辩护,定位核心情节: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细致的案卷梳理和当事人沟通,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争议点,明确丁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为案件辩护找准核心方向,为从轻、减轻处罚奠定基础。
- 有效沟通,争取从宽处理:积极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全面阐述丁X的认罪悔罪态度、退赃情况等从宽情节,推动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情理兼顾,助力缓刑适用:结合案件非暴力性、当事人初犯、悔罪诚意等情节,从法律规定和社会危害性角度,充分论证适用缓刑的合理性,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能够在社区接受矫正,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实现了法律制裁与教育挽救的双重目标。
- 专业赋能,保障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全程法律帮助,解答法律疑问,指导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彰显了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