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委托人陆XX(化名)与李XX(化名)于 2014 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于 2019 年协议离婚。2022 年 9 月,双方为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办理复婚手续,复婚后二人生育一女。然而,复婚后双方矛盾并未得到缓解,反而愈发尖锐,陆XX搬至外处独自居住,夫妻间缺乏有效沟通与交流,已无和好可能。
陆XX曾多次与李XX协商离婚相关事宜,李XX虽同意离婚,但提出了大额补偿要求,双方未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陆XX委托我方陈XX律师提起离婚诉讼,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陆XX与李XX离婚;二是婚生女陆XX、陆XX均由陆XX直接抚养,李XX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0 元(每人每月 1500 元),直至两女儿年满 18 周岁;三是本案诉讼费用由李XX承担。
诉讼过程中,李XX提出答辩意见:其一,同意离婚,但主张陆XX存在多次婚内出轨的重大过错,要求陆XX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50000 元;其二,关于子女抚养,主张小女儿陆XX由其直接抚养,陆XX需支付相应抚养费差额及固定抚养费,同时对探视权提出具体要求;其三,主张陆XX名下一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按评估价的 70% 分割该房产。
为支持各自主张,双方均提交了相关证据,陈XX律师也协助陆XX整理并提交了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双方复婚事实、子女出生情况及夫妻感情破裂的实际状况。
二、案件总结
本案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案件事实,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 准予陆XX与李XX离婚;
- 婚生女陆XX由陆XX直接抚养,李XX自 2025 年 10 月起按月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抚养费 1500 元,直至陆XX年满十八周岁止,陆XX代为收取;李XX每周可探望陆XX一次,每次一天,陆XX负有协助义务;
- 婚生女陆XX由李XX直接抚养,陆XX自 2025 年 10 月起按月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抚养费 2000 元,直至陆XX年满十八周岁止,李XX代为收取;陆XX每周可探望陆XX一次,每次一天,李XX负有协助义务;
- 陆XX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李XX支付损害赔偿金 30000 元;
- 驳回陆XX的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 150 元,由陆XX与李XX各负担 75 元。
三、律师价值
- 案件梳理与策略制定:接受委托后,陈XX律师第一时间与委托人陆XX深入沟通,全面梳理案件脉络,准确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包括离婚诉求实现、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清晰、可行的诉讼策略,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 证据收集与整理:律师协助陆XX收集、整理并提交了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重要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有效证明了双方复婚事实、子女情况及夫妻感情破裂的核心事实,为法院查明案件真相提供了有力支持。
- 庭审辩护与权益维护:庭审过程中,陈XX律师围绕诉讼请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证据,进行了充分、有效的辩论。针对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诉求,如房产分割主张、过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要求等,依据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逐一进行反驳,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抚养意愿及探视权。
- 法律指引与全程协助:案件处理期间,律师为陆XX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引,解答其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的各类法律疑问,让陆XX清晰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及诉讼流程。从案件立案至判决生效,全程为陆XX提供法律支持与协助,有效降低了陆XX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助力其顺利解除婚姻关系,明确子女抚养及相关费用支付等事宜,实现了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