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惠媛律师担任再审申请人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其与某水电站、某集团公司合同纠纷再审一案。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在曾惠媛律师方精准代理下,广西高院再审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实现完全胜诉。
案情核心:某公司中标某建设工程,因施工需某水电站放水,在政府协调明确放水补偿责任由城开公司承担的情况下,某公司为推进施工签订协议。后某水电站依协议诉请某公司支付近200万元补偿款,二审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某公司不服提起再审。
作为再审代理人,曾惠媛律师紧扣核心争议点制定代理策略,精准突破案件关键:一是聚焦协议效力,主张协议系虚假意思表示无效,论证协议并非某公司真实意愿;二是厘清责任归属,强调某公司非适格赔偿主体;三是夯实事实依据,纠正原审对款项支付背景的错误认定,强化曾惠媛律师方证据链的完整性与说服力。
最终,高院采纳曾惠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协议无效,某公司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撤销二审错误判决。
本案再审改判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更精准界定了工程中多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彰显了曾惠媛律师在民商事再审案件中精准研判、有效抗辩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