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辩护!陆XX涉嫌诈骗罪(涉案 3.3 万元)获缓刑
一、案件详情:
被告人陆XX因涉嫌诈骗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查,陆XX伙同他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收购手机、电话卡架设 GOIP 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导致被害人郑XX被诈骗人民币 3.3 万元,涉案数额巨大,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接受委托后,陈俊宇律师担任陆XX的辩护人,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服务。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陆XX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涉案数额巨大,面临较重刑事处罚。辩护人通过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定位辩护核心:陆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存在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获利,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积极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从犯、认罪态度好、建议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判决陆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实现了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的司法效果。
三、律师价值:
1、精准定位辩护焦点:律师在案件办理中,紧扣陆XX的犯罪地位(从犯)、主观悔罪态度(认罪认罚、坦白)、客观情节(无获利、愿退赔)等关键辩护点,形成针对性辩护思路,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空间。
2、有效沟通协调:积极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充分阐述当事人的悔罪表现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推动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为缓刑判决奠定基础。
3、最大化当事人权益:通过专业辩护,成功促使法院采纳核心辩护意见,在认定罪名成立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惩戒性,也兼顾了当事人的悔罪表现与社会危害性,帮助当事人回归正常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