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刘XX律师担任徐X与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下称 “装饰公司”)、吕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该案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立案,后吕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徐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2021年3月,徐X经沈某介绍,承接了某餐饮管理公司装饰工程项目的木工施工工作,案涉工程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2021年3月28日,徐X与吕X签订《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约定木工费用按板材120元/张、面板190元/张结算,点工450元/天,板材由吕X负责采购,徐X按约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木工工作及材料二次搬运等附属义务。
2021年4月16日,徐X与吕X就案涉工程进行对账结算,确认徐X完成363张木板、106张防火板、19张铝塑板施工及5天点工,工程款合计69560元。结算后,吕X仅通过银行转账向徐X支付1万元工程款,剩余59560元经徐X多次微信、线下催讨,吕X与装饰公司相互推诿,始终拒不支付。
为维护徐X的合法权益,刘XX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1月11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饰公司、吕X连带支付工程款595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一审审理过程中,律师根据案件事实依法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及沈某为第三人,法院予以准许。庭审中,装饰公司提出抗辩,主张其并非案涉协议当事人,且已与吕X约定案涉工程后续责任由吕X自行承担,不应承担付款义务;吕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一审法院作出支持徐X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吕X不服该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撤销原判或发回重审。刘XX律师继续代理徐X参与二审诉讼,针对吕X的上诉理由进行针对性答辩,各方当事人在二审中均未提交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吕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案件总结
本案为典型的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维权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装饰公司是否应对吕X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涉及无施工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等关键问题,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均作出支持我方委托人的裁判结果,核心裁判观点如下:
1. 案涉《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因徐X、吕X均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而无效,但案涉装饰工程已竣工并实际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徐X作为实际施工人已按约履行施工义务,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案涉结算金额及欠付工程款5956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
2. 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于法有据,因案涉协议未约定利息计付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法院认定以59560元为本金,按 3.85% 年利率标准,自徐X主张的2021年4月26日起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该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
3. 装饰公司的违法转包行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装饰公司与吕X约定案涉工程后续责任由吕X自负盈亏、自行承担,且吕X以个人名义与徐X签订协议,但该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装饰公司在明知吕X无施工资质的情形下,将案涉工程整体转包给吕X,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其内部约定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应与吕X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 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吕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推翻原审法院认定的工程转包、施工结算、欠款等基本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由吕X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审法院据此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吕X向徐X支付欠付工程款5956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装饰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吕X、装饰公司负担。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一审、二审全程代理过程中,刘XX律师始终以维护委托人徐X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扎实的建设工程领域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制定精准的诉讼策略,顺利实现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的诉讼目标,充分体现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价值:
1. 精准梳理案件脉络,确定合法诉讼思路: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涉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的全流程事实,锁定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核心违法点,明确主张吕X承担直接付款责任、装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思路,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2. 完善证据链构建,夯实案件事实基础:律师全面收集、整理案涉《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工程款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第三人情况说明等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充分举证,让法院清晰认定徐X的实际施工事实、工程款结算金额及二被告的欠款事实。
3. 依法确定诉讼主体,保障诉讼程序合法:一审审理过程中,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相关主体为第三人,确保案件诉讼主体适格,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避免因主体遗漏导致委托人权益受损,保障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与完整性。
4. 精准抗辩对方主张,紧扣法律核心要点:针对装饰公司的免责抗辩、吕X的上诉理由,律师紧扣《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指出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原则,以及吕X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相关代理意见均被一、二审法院采纳。
5. 全程跟进案件审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从一审立案、庭审到二审上诉、答辩,律师全程跟进案件审理进程,及时与法院、委托人沟通案件情况,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制定针对性的代理方案,最终实现一二审均胜诉的结果,成功为委托人追回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切实维护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维权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诉讼思路和法律适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