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后续判决难以执行,委托河南XX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同时,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185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二、办案经过
曹方律师接受申请人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基础事实,确认申请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存在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潜在风险,财产保全具备必要性和紧迫性。随后律师严格按照财产保全的法定要求,协助申请人准备保全申请书、债权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对接保险公司完成保单保函的出具,确保担保形式符合法院规定,保全申请材料完整、合规。
律师在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后,就保全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担保的有效性向法院进行充分阐述,明确说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为保障申请人后续胜诉权益能够顺利实现,不存在超标的保全、恶意保全等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三、案件结果
曹方律师的专业梳理与合规操作让保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法院经审查完全采纳律师的主张,依法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185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保全裁定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