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上诉人吴XX(加拿大国籍)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产生争议,某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同解除并要求吴XX按总房款的10%支付违约金71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某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吴XX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违约金标准过高,且其行为具有合理抗辩事由,遂委托福建XX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并大幅调整违约责任。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涉外商事纠纷,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审判决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过高。一审法院判令吴XX按照房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金额高达712508.8元。李X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二审审理重点,并未纠缠于合同解除的既成事实,而是将辩护核心聚焦于“违约金的司法调整”。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某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达到总房款的10%,且吴XX已支付300万元购房款,一审判决的违约金标准明显过高,有违公平原则。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X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改判,将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为“未付购房款的10%”,最终核减违约金30万元,仅判令吴XX支付412508.8元,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三、律师价值
作为上诉人吴XX的二审代理人,李X律师凭借精准的上诉策略与深厚的专业功底,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下实现了关键性胜诉,充分彰显了专业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核心价值。其一,精准定位上诉核心,在一审判决已确认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律师果断放弃无效抗辩,将全部精力集中于“违约金过高”这一法定可改判事由,找准案件突破口,制定了高效的诉讼策略。其二,娴熟运用法律规则,庭审中,律师紧扣《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核心规定,以“实际损失”为锚点,有力论证了一审判决的不合理性,逻辑严密、说服力强,最终推动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其三,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本案系涉外案件,程序与实体均有特殊要求,律师全程专业把控,成功将违约金从71万余元大幅降至41万余元,直接为当事人减少30万元的经济支出,切实实现了“二审改判、减损维权”的核心目标,展现了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与极致的客户权益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