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合伙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 —— 成功驳回再审申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李光伟律师 在线
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443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精准把握合伙亏损举证责任核心要点,结合鉴定意见与退出经营事实构建抗辩体系,充分论证申请人举证不全、单方主张亏损的无效性,明确其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当事人承担;准确适用合伙及民事诉讼相关法律,驳斥再审无理主张,最终促成高院驳回再审申请,成功免除当事人无依据的合伙债务分担责任。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再审申请人葛XX因与被申请人鄢XX、周X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葛XX主张一二审法院认定其垫付合伙亏损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认为其垫付的 392972.2 元亏损及已履行的 45226.2 元租金债务,应由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周X某委托李光伟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光伟律师针对葛XX的再审主张逐一抗辩,提出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葛XX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且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其诉请无事实依据。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合伙合同纠纷的再审审查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葛XX主张的合伙亏损垫付事实是否成立、案涉租金债务是否应按比例分担。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

三、律师价值

李光伟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为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结合鉴定意见、合伙经营事实构建严密抗辩思路;充分论证葛XX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其未经同意投入、单方主张亏损的不合理性;准确适用合伙合同及民事诉讼举证规则,逐一驳斥再审主张,最终促成高院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 2025-05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申请人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光伟律师
李光伟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光伟律师
5.0分服务:443人执业:12年
李光伟律师
15203201****2082 执业认证
  • 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建设工程纠纷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大道林达时代中心13栋15层
一、律师概况 李光伟律师,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至今执业12年,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其曾任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担任贵...
  • 180 8523 6180
  • 1808523618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