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达律师代理刘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
审理法院信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21年间,刘XX(化名)与他人合作,在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期间,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余某某(化名)等人推荐某武术文化博览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并承诺保本保息,与投资人签订《代持协议》等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刘XX个人参与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05万元。
2024年12月,刘X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侦查终结,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周文达律师接受委托后,担任刘XX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周文达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分析案情。经梳理证据发现,刘XX虽参与吸收资金,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处于辅助地位,作用较小,具有从犯情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坦白;且家属积极代为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22.75万元,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
审查起诉阶段,周文达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重点强调:
刘XX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
家属积极退赔退赃,最大限度弥补投资人损失;
刘XX无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较小;
综合全案情节,符合“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定条件。
同时,周文达律师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争取不起诉结果奠定坚实基础。
案件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刘XX不起诉。
检察机关在不起诉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刘XX虽构成犯罪,但综合全案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这一结果意味着刘XX免于刑事追诉,重获清白,得以回归正常工作和生活。
案例亮点
审查起诉阶段阻断追诉: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成功争取不起诉,避免进入审判程序
多情节叠加辩护:充分运用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
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从逮捕到取保候审,最终获不起诉,实现无罪化处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