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 案由:劳动争议(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加班费)
- 代理身份:申请人(员工)代理方
申请人于 2025 年 5 月入职某体育文化公司,担任乒乓球教练,月工资 8000 元。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且拖欠加班工资。申请人被迫以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委托广东然铨律师团队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
二、裁决结果
- 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4000 元
- 公司支付加班费 2174.48 元
- 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14640 元三项合计20814.48 元
三、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拖欠加班费劳动纠纷。律师围绕事实与法律,固定入职、工资、加班、被迫离职等证据,仲裁委最终采纳全部核心主张,认定公司违法,支持员工主要诉求。
四、律师价值
广东然铨律师团队精准梳理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加班事实及未缴社保违法点,制定合理仲裁请求,庭审中有力驳斥公司抗辩,最终帮助员工成功获赔各项损失超 2 万元,高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