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酒驾被罚+醉驾血检173.2mg/100mL,从重情节下仍成功缓刑!
案情内容
当事人在某日饮酒后驾驶私家车上路行驶,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38.0mg/100mL,抽血检验血液乙醇浓度高达173.2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更不利的是,当事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属于有酒驾前科,按照司法实践通常会酌定从重处罚,缓刑难度极大。
接受委托后,我立即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卷,发现本案存在两大不利因素:一是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二是有酒驾前科,属于从重情节,实刑的风险非常大。但我同时挖掘到多个关键从轻情节:当事人驾车距离短、没有发生事故、抗拒逃避检查,犯罪情节轻,主观恶性小;经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其他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家庭情况特殊,需要其照顾。
庭审中,我重点向法庭阐述: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结合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再犯可能性等,当事人符合缓刑的宣告条件,恳请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当事人宣告缓刑。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我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在有酒驾前科、血检超170mg/100mL的从重背景下,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保住工作与家庭稳定。
本案充分证明,即便醉驾情节较重、存在从重处罚情形,只要辩护精准、情节挖掘到位,依然可以实现理想结果。我以专业刑事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