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者机器绞伤致八级伤残!对方拒赔反推全责,律师力战助获赔20万余元
案情内容
原告在被告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务工十余年,长期从事木材机械操作。2023年X月X日清晨,原告正常作业时,因机器缠绕木料,在仅关闭旁侧开关、未完全断电的情况下清理杂物,机器突然启动,导致其右手被严重绞伤,除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截肢,伤情触目惊心。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先后两次住院共计38天,治疗期间被告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及生活费,但拒绝承担伤残等大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被告反而主张原告严重违规操作、应自担主要责任,态度强硬、拒不赔付。
我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固定关键事实,庭审中,我重点驳斥被告“原告全责”的抗辩,指出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主因;同时明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法定赔偿义务。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我方核心观点,认定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自身疏忽承担30%责任。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被告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最终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王X21万余元。
本案从协商无果、工厂注销、责任推诿,到最终法院明确责任、支持大额赔偿,充分展现了劳务受害案件中证据固定、责任划分、主体追责、赔偿计算的专业价值,为务工者在重大伤残维权中树立了典型胜诉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