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因提供银行卡帮他人取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某省公安机关抓获,关押在外地看守所。俞律师在接受李XX家人委托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李XX,了解相关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
李XX是年近七旬的老者,法律意识淡薄,涉案资金相对较低,获利较少,主观恶性不大。结合这些案件特点,俞律师向检察院提出缓刑的律师意见书,起初承办检察官不同意律师的意见,并明确指出,对于此类案件,本地区从未有判处缓刑的先例。对于检察官鲜明的态度,俞律师并未放弃,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本着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益,积极与办案检察官和法官沟通协商,终于说服检法办案人员。庭审完,俞律师带着李XX办理完手续,即刻回家。李XX也成为本地第一位犯此类案件被判处缓刑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