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鲁X、陈XX等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68x,90093x)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代理律师:胡XX、徐晓
案情简介: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2018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x号)。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向其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各原告投资者的具体损失金额应如何核定。
本院认为,被告普天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该行为的实施日为2015年3月21日,揭露日为2017年1月19日,普天A股基准日为2017年3月21日,基准价为31.59元,普天B股基准日为2018年3月5日,基准价为0.792美元。原告投资者在上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普天公司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最终受到损失的,应推定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获得赔偿。
判决结果:
1.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鲁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12836.67元;
2.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13617.68元;
3.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汤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21807.66元;
4.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许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50565.65元;
5.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27871.14元;
6.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郑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63630.03元;
7.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徐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159503.08元;
8.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裘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7524.77元;
9. 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马晓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10,109.12元。
(二)傅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傅X投资损失共计36647.58元。
(三)潘X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XX投资损失共计25513.12元。
(四)牟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牟X投资损失共计4947.13元。
(五)孟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孟X投资损失共计10,175.21元。
(六)谭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谭X投资损失共计8,844.36元。
(七)陈X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投资损失共计7,906.17元。
(八)茅X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茅XX投资损失共计24,738.49元。
(九)钱X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钱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39995.38元。
(十)王XX诉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结果:被告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17323.4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