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委托方:张XX(化名),1977年出生,现居天津市某区。
代理律师:衣超,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背景:
2017年6月14日,张XX与烟台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买位
于山东省龙口市的“怡天海景城”商铺一套,建筑面积77.81平方米,单价9000元/平方米,总价款700290元。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7年12月30日前交付房屋 。
争议焦点:
合同签订后,张XX按约定支付首付款385920元(通过开发商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代收),剩余315000元贷款
因开发商原因延迟至2020年9月30日发放。但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实际交房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
,逾期近3年。
诉讼请求:
张XX委托衣超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297.9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二、案件总结
1. 核心证据与策略
合同依据:根据《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第九条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按日计算违约金。
责任主体:虽首付款支付至第三方公司(龙口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系受开发商委托销售房屋,其行
为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
调解方案:在法院主持下,律师与开发商、第三方公司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开发商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张XX违约金50000元,逾期未付则按82297.95元执行;
第三方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XX自愿放弃其他诉求,纠纷一次性了结 。
2. 案件结果
违约金赔付:开发商需支付50000元(逾期则按82297.95元执行);
费用承担:案件受理费928.5元、保全费843元由张XX承担。
三、律师价值
权益最大化:通过合同条款解读与证据梳理,明确开发商违约责任,将违约金主张额锁定为82297.95元,最终
通过调解实现50000元赔付,避免冗长诉讼程序;
责任主体厘清:成功将第三方公司纳入责任范围,确保债务履行保障;
风险防控:在调解协议中设置“逾期加倍执行”条款,督促开发商按时履约,保障当事人权益落地;
高效争议解决:从立案(2021年2月20日)到调解结案(2021年3月24日),仅用33天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
事人时间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