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公安阶段撤销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结算专业分包项目,项目方给犯罪嫌疑人结算部分工程价款,付款备注了是人工费,但这笔钱当中案涉项目经理要求向多个第三方工人账户转账,还有一部分是材料款。犯罪嫌疑人扣除之前支付给材料商的货款后,剩余部分都转给小包工头,这个差价据小包工头统计共计17人33万左右。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两次协商,犯罪嫌疑人均表示目前手头没有可支付款项。
后续犯罪嫌疑人外市高铁站接受办案民警传唤,跟随办案民警到本市派出所接受讯问,后转移看押至看守所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通过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向案涉当事人和办案机关民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侦查阶段的律师意见。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于刑事拘留期间届满前释放了犯罪嫌疑人,于三个月内出具了《撤销案件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