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玲律师辩护开设赌场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审理法院: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X,男,1990年3月10日出生
辩护人:李伟玲,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开设赌场罪
基本事实:
被告人肖X之妻陈某(另案处理)在“赌博平台”APP内创建牌友群组织赌博并抽头渔利,肖X协助管理牌友群,并提供本人微信用于接收赌博资金,微信涉案资金200余万元。肖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与其妻共同退缴违法所得**万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肖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伟玲律师办案成果总结
在本案中,李伟玲律师作为被告人肖X的辩护人,准确把握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情节,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自愿认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全面、细致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获得法庭充分采纳,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使其免于实刑羁押,充分体现了李伟玲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