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成功获赔!徐晓律师代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助投资者挽回全部损失
审理法院信息:上海金融法院
案情简介:
投资者刘XX(化名)基于对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信任,投资了该公司股票。后因被告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刘XX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后产生实际损失。刘X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徐晓律师及其团队胡律师,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3,730.74元。
办案经过:
本案为系列投资者诉同一被告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平行案件。此前已有示范案件(一审、二审均已生效)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虚假陈述,并确定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时间节点。徐晓律师团队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依法申请法院调取原告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最终,原被告双方对交易记录及损失核定结果均无异议,案件得以高效推进。
案件结果:
上海金融法院依据示范判决认定的标准,认定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被告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刘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全部损失,合计人民币13,730.74元。法院同时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已生效,原告成功获得全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