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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强奸罪精准辩护——张双意律师代理LX案刑期下调四月,彰显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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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双意律师 在线
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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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未成年人强奸罪精准辩护——张双意律师代理LX案刑期下调四月,彰显法治温度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由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20XX)湘XX刑初XX号刑事判决书审结,系一起未成年人奸淫幼女的严重刑事案件。

  被告人LX(案发时17周岁,系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李XX,在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先后三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依法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案件性质与情节,提出量刑建议。LX系非婚生子,家庭监管缺失、文化程度不高、心智不成熟,此次犯罪系初次涉案,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家属委托株洲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全程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二、律师辩护经过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针,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核实成长背景,围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构建严谨辩护方案:

  紧扣主体身份,强化特殊保护:明确LX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本案最核心的量刑依据。

  锁定坦白情节,夯实从宽基础:L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诚恳,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坚持认罪认罚,主动悔罪改过:L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具有明显悔罪表现。

  客观陈述案情,合理提出诉求:庭审中全面阐述LX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客观说明后两起事实中被害人系“自愿”的情节,虽不影响定性,但可作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的考量因素,同时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三、判决结果

  法院高度采纳张双意律师提出的“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三大核心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依法调减刑期4个月,最终判决:

  被告人L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刑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法院虽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特殊情节,实现量刑大幅下调,罪责刑相适应。

  本案是未成年人重罪案件中,通过专业辩护实现刑期显著减少的典型判例。

  四、律师价值

  专业精准,实现刑期大幅下调:面对奸淫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的重罪案件,张双意律师精准适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款,成功推动法院下调刑期4个月,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从轻结果,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的自由权益。

  恪守理念,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只关注庭审抗辩,更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根源与改造可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真正实现惩罚与挽救相结合。

  严谨尽责,守住程序与实体双重正义:因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庭,律师积极配合法庭落实合适成年人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辩护意见客观、合法、务实,不夸大、不虚构,展现专业刑辩律师的职业操守。

  典型示范,为涉未成年人重罪辩护提供范本:本案作为未成年人强奸罪的经典判例,张双意律师的辩护思路、情节梳理与庭审策略,为同类未成年人涉重罪、奸淫幼女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实践经验,彰显律师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本案的办结,充分体现张双意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以专业守护正义、以温度践行法治。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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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双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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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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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述 张双意律师,湖南大学本科法学背景,2015 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 年正式执业,现任职湖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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