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原告与被告一长期同居并生育子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由被告一支付生活补助费 10 万元,被告二自愿为该笔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被告一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委托俞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支付生活补助费、律师费并由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代理律师充分举证、积极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被告尚欠各项费用合计 108220 元,约定分期支付,被告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全部剩余债务提前到期,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案件结果:本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尚需支付原告生活补助费、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 108220 元,约定首期付款后剩余款项分期按月支付,被告二对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明确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剩余全部债务视为提前到期,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原告合法债权得到全面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