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马朝丽律师代理工亡案件成功获赔167万余元,法院支持多项工伤保险待遇
案件名称: 付X等五人与某商贸公司劳动争议案
审理法院: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委托诉讼代理人: 马朝丽,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付X(已故)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电工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公司收取其500元培训费。2023年9月24日,付X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后被认定为视同工亡。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代理成果:
在马朝丽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支付原告方以下款项:
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670,478元
丧葬费:39,45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
抚恤金:645,368元(包括付X父母、子女的长期抚恤金)
工资及双倍工资合计6,350元
2023年9月工资:1,700元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650元
退还培训费:500元
判决结果:
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了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应依法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赔偿责任。马朝丽律师成功争取到抚恤金按最新标准计算并一次性支付至供养亲属法定年龄,显著提升了赔偿总额,切实维护了工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