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丽律师代理房屋买卖纠纷案胜诉,成功协助买方过户并获赔违约金
案件名称: 王X与常X、范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 河南省林州市XX
委托诉讼代理人: 马朝丽,河南XX律师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原告王X与被告常X、范X签订《按揭房屋买卖协议》,购买二人名下房产一套,总价106,856元。原告依约支付首付款并承担后续按揭贷款,被告交付房屋后原告入住。后被告常X未将原告支付的还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导致逾期。原告于2025年4月提前结清全部贷款,但被告一直未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代理成果:
在马朝丽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
被告常X、范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原告王X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被告常X、范X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
案件受理费2,838元由二被告承担。
判决意义:
本案中,马朝丽律师成功证明被告违约事实,尽管原告在对方违约后未继续支付贷款存在一定过错,但法院仍支持了过户请求并酌情判令违约金,最大限度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结果体现了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维护,也为类似按揭房买卖纠纷提供了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