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某银行与某中小企业签订金融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5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4.85%,某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难,拖欠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38.8万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委托丁子宸律师代理追偿,要求中小企业偿还借款、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核心代理亮点:精准梳理借款、担保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连带责任范围;双重排查借款方与担保方财产能力,申请财产保全锁定核心资产;庭审中反驳“经营困难无力还款”抗辩,推动执行阶段财产处置,高效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实现。
代理结果:法院判令中小企业限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38.8万元,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丁子宸律师协助法院处置中小企业及担保公司名下财产,银行在3个月内全额收回全部款项,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