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周X驾驶小型轿车与陈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X受伤、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周X负主要责任,陈X负次要责任。陈X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8万元,构成六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金额(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产生分歧,周X及保险公司拒绝足额赔偿,陈X委托丁子宸律师代理索赔。
核心代理亮点:精准划分责任比例,委托伤残鉴定明确赔偿标准;完整梳理赔偿项目,固定全部证据,避免遗漏权益;庭审中反驳保险公司理赔抗辩,明确保险赔付范围,主张“保险优先赔付+侵权人补充赔偿”,确保委托人足额拿到赔偿款。
代理结果:法院采纳丁子宸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限额内赔付陈X120万元,周X赔偿陈X剩余损失12.6万元,合计132.6万元,陈X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切实维护了其人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