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某小区25名购房者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开发商在2024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购房者按约支付全部购房款后,开发商因资金链紧张,逾期8个月未交付房屋,且拒绝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购房者多次协商无果,委托丁子宸律师代理集体索赔。
核心代理亮点:代表群体性购房者维权,固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证据,明确违约金约定与计算标准;反驳“不可抗力”虚假抗辩,证实逾期系开发商自身原因;推动法院判决同时,督促开发商明确交房时间,实现“违约金追偿+顺利收房”双重目标。
代理结果:法院采纳丁子宸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开发商支付25名购房者逾期交房违约金合计128万元,同时明确交房时间,开发商按判决履行了交房义务及违约金支付义务,25名购房者顺利收房,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