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纠葛引发多次毁财涉刑案,专业刑辩帮他守住最低刑期
案情内容
本案当事人与同案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因情感纠纷产生矛盾,二人多次商议后,以诸多恶意方式多次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同时还存在单独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被害人因长期遭受滋扰,出现紧张、恐惧、失眠、抑郁等不良情绪,本案社会影响较大,当事人面临严厉刑事处罚。
当事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我作为当事人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事实,细致梳理全部证据材料,厘清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重点固定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过程中,我围绕当事人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核心辩护要点发表专业意见,明确当事人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无任何隐瞒、翻供行为,依法构成坦白;同时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法可从宽处理。
针对案件相关争议焦点,我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合法合理的辩护观点,坚守辩护职责。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我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为当事人取得最优辩护效果,充分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的重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