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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轰炸”案成功辩护:从刑事拘留到不起诉,常洁律师助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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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常洁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围绕当事人违法所得小、作用轻微、认罪态度好等情节,成功争取到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通过积极引导当事人退赃、认罪认罚,展现出良好的辩护策略与沟通能力,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刑事处罚记录,最大程度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终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何X(化名),男,2000年出生,大专文化,无业。2023年至2024年间,涉案人陈某(已起诉)开发了“爆*手”、“竹*青”等短信轰炸软件,利用第三方网站的短信注册接口,对目标手机号进行大量短信或电话轰炸,干扰正常通信。何X在明知该程序具有破坏性的情况下,参与销售该程序,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00元。案发后,何X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

常洁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审查证据材料,重点围绕何X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认罪态度等情节进行辩护。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何X系从犯、违法所得较小、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律师协助当事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展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认为,何X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何X不起诉。其违法所得2100元被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物品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

  • 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人)
  •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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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述 常洁律师,女,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职于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担任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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