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发生后,家属十分焦急,随即委托朱坤律师介入案件,希望尽快为王X争取有利结果。
朱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王X,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并迅速围绕王X在案中的具体工作内容、行为方式及案件证据情况展开分析研判。经深入了解后,朱坤律师认为,本案并不能简单认定为销售假药案件,在行为性质认定上存在明显辩护空间。
经查,王X系某健康管理咨询公司的员工,主要工作是为有购药需求的患者提供咨询、翻译病历资料、协助对接境外医疗机构或医药销售机构,并将患者付款信息和邮寄信息进行传递。药品并非由王X本人或其所在公司购入后再行出售,而是由患者直接向境外机构付款,再由境外机构直接将药品邮寄给患者。
朱坤律师在梳理案件事实后,准确抓住了本案的关键问题:王X的行为究竟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销售”,还是仅系为患者购药提供帮助的居间、协助行为。围绕这一核心分歧,朱坤律师及时提出了系统、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指出王X并未实施典型的销售行为,其行为与直接销售药品在法律评价上存在本质区别,不能简单按照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未批准取保候审申请后,朱坤律师并未止步,而是在批捕阶段继续向检察机关提出充分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行为性质、犯罪构成及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进行专业论证,推动办案机关对案件作出更审慎、准确的判断。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朱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对王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王X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此后,该案未被提起公诉,王X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