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一旦被认定构成诈骗类犯罪,当事人将面临极重的刑事风险。王X所面对的,正是这样一起结果足以影响人生走向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案中,王X因两起玉石代销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批捕程序后,朱X律师依法接受委托,迅速介入案件办理。
接受委托后,朱X律师第一时间会见王X,围绕两起交易的形成过程、双方约定内容、玉石实际流转情况以及王X在交易中的主观状态进行细致分析。经全面研判后,朱X律师认为,本案虽然涉案金额巨大,但不能仅因货款未支付、财物处置结果不利就简单按诈骗犯罪处理,案件在主观目的认定方面存在关键辩护空间。
针对第一起交易,朱X律师注意到,王X此前曾多次帮助对方代销玉石,双方之间已有交易基础和信任关系。本次涉案玉石之所以未能按约付款,与赌石后价值严重缩水及后续现实处境密切相关,并不能当然推出王X在实施行为之初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针对第二起交易,朱X律师进一步梳理发现,涉案玉石曾被归还给对方,之后又由对方重新交由王X代销保管,案件形成过程本身较为复杂。王X后续低价处置玉石,也与其遭遇外部逼债等现实因素有关,并非典型意义上的事先设局骗取财物。围绕这些关键事实,朱X律师系统提出辩护意见,重点指出本案在行为性质和主观故意认定上均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求。
在批捕这一关键阶段,朱X律师及时将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判断及犯罪构成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辩护工作,推动办案机关对案件作出更加审慎、准确的判断。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朱X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对王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王X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此后,司法机关未再追究王X的刑事责任,案件实现无罪处理,取得了十分理想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