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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持械聚众斗殴,原量刑建议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朱坤律师辩护后改定故意伤害并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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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原本以持械聚众斗殴起诉、量刑建议达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的案件,朱坤律师准确抓住主观故意和案件起因这一核心问题,成功将罪名辩护为故意伤害,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1年6个月、缓刑2年的结果。

案件详情

      从持械聚众斗殴到故意伤害,再到最终宣告缓刑,这类结果反转明显的案件,最能体现刑事辩护中对罪名定性和量刑走向的精准把握。汤X等人案件,就是这样一例具有代表性的成功辩护案例。

      本案中,汤X等人因在张家港要债过程中与对方发生冲突,后升级为持械斗殴事件,造成对方多人轻伤、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双方均属于多人参加斗殴,且存在持械情节,遂以聚众斗殴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

      案件进入审理后,朱坤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认为本案不能简单按照聚众斗殴罪处理。朱坤律师指出,汤X等人到张家港的目的在于要债,并非为斗殴而聚集;冲突的发生,是在对方先行纠集人员并动手的情况下产生的。基于案件背景和冲突起因,汤X等人的主观故意并非“聚众斗殴”,而是事发后出于自保和对抗所形成的伤害故意。

      围绕这一关键分歧,朱坤律师在辩护中重点提出:本案在行为起因、主观目的和案件整体性质上,与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存在明显区别,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逻辑,而不应机械适用聚众斗殴罪这一更重罪名。

      除罪名定性辩护外,朱坤律师还围绕汤X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系统提出量刑辩护意见,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更轻处理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汤X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聚众斗殴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案件结果较公诉机关原量刑建议实现大幅下降,辩护效果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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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坤律师,中共党员,明崇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大学法律本科、苏州大学法律硕士。自2006年起专职律师执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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