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王X因两起玉石代销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起交易中,王X代销一块价值约300万元的玉石,后经协商确定价格为220万元,但玉石切开后价值大幅缩水,且因现实债务问题导致玉石连同车辆一并被扣押,货款未能支付。第二起交易中,王X又代销另一块玉石,后因现实压力低价出售,同样未能按约向对方支付货款。案发后,公安机关以王X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
接受委托后,朱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王X,并围绕两起交易形成经过、双方代销关系、玉石价值变化、货款未付原因以及王X在交易中的主观状态展开细致分析。经研究后,朱坤律师认为,本案虽然涉案金额巨大,但核心并不在于"结果上未付款",而在于王X在行为实施之初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围绕第一起交易,朱坤律师指出,王X此前曾多次帮助对方代销玉石,双方具有长期交易基础和信任关系;王X在切开玉石前主观上相信玉石能够盈利,并非一开始就打算非法占有财物。围绕第二起交易,朱坤律师进一步指出,涉案玉石曾被王X归还给被害人,后又由对方重新交回王X处代销,后续低价出售也与外部逼债等现实因素有关,并非典型的事先设局骗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