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蒙XX在公司中主要负责签证办理沟通、材料收集和后续邮寄工作。后因部分办理旅游签证的客户出国后参与赌博活动案发,公安机关以蒙XX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接受委托后,朱坤律师围绕蒙XX在公司中的岗位职责、其对客户真实出境目的的认知程度、其是否参与具体组织安排等关键问题进行分析,认为蒙XX只是听从老板安排从事常规签证辅助工作,并不掌握客户后续出境及境外活动情况,也不具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主观故意。
围绕上述核心问题,朱坤律师及时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并持续为蒙XX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随着辩护工作的推进,案件强制措施先由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后又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最终在取保候审期满后依法解除,蒙XX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拘到最终解除全部强制措施,本案风险走势发生了明显变化。朱坤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行为性质的精准把握,成功推动案件结果持续向有利方向发展,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