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0年10月12日,韩X在山东省泰安市某地摊饮酒时,因邻桌人员踢踹摊位旁广告牌引发口角,随后韩X与他人共同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被害人右胸部闭合性损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韩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追诉。本案辩护人金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证据、厘清案件细节,精准锁定核心辩护方向,同时积极协调双方沟通赔偿事宜,全力推动刑事和解落地。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韩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存在过错、被告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辩护意见,均被法院依法采纳。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被害人过错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法院最终判决韩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律师价值
1. 精准挖掘从轻情节: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锁定被害人过错、自首、初犯偶犯等关键从轻量刑情节,构建完整辩护逻辑。
2. 推动刑事和解落地:主动协调双方沟通,促成韩X足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3. 用好认罪认罚制度: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规定,配合量刑建议衔接,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裁判结果。
4. 实现轻缓化判决:通过专业辩护,让当事人在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的情况下,成功获得缓刑,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