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案
审理法院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汪X、包XX当地交警大队民警及辅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对涉嫌醉驾的当事人未依法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导致当事人发生二次事故身亡,公诉机关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委托律师出庭辩护。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证据、执法视频、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法规,围绕职责范围、现场警力条件、履职情况、因果关系、多因一果等焦点发表辩护意见。庭审中提出二被告人已尽现场处置义务、不具备法定约束条件、死亡结果系多方原因造成,请求从轻处理。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二被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属多因一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决理由:被告人未依法对醉驾人员采取约束措施,与损害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结合事故成因、履职情节、认罪态度等,认定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