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系列胜诉案
审理法院信息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XX公司与乙租赁公司、丙渔业公司开展多起售后回租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购买车辆、船舶等租赁物后回租,被告按期支付租金,多家公司及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告支付部分租金后出现大面积逾期,原告为追回巨额欠付租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及实现债权费用,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经过
律师团队接受原告委托后,针对三起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抗辩争议激烈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开展全流程专业化办案工作。首先,全面梳理合同体系,对《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抵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进行逐条拆解,固定租赁物清单、所有权转移证书、租赁物接受证明、付款流水、租金支付表、还款记录等核心证据,清晰还原 “融资 + 融物” 双重属性,夯实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基础。其次,针对被告提出的 “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无实际租赁物”“资金未实际使用”“手续费应抵扣本金”“违约金过高” 等核心抗辩,律师团队逐项构建反驳体系:提交船舶登记证书、车辆明细、所有权转移凭证证明租赁物真实存在;提交全额付款凭证证明原告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结合司法解释论证售后回租的合法性;对逾期利息、违约金提出合理调整意见,确保诉求合法且具备可执行性。再次,精准锁定担保责任,梳理全部保证人的主体信息、签约文件、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间,明确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保债权覆盖足额责任主体。同时,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律师团队在诉前及诉中迅速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告名下账户、船舶、车辆等资产,为后续执行奠定坚实基础。庭审中,律师团队围绕法律关系定性、欠款金额核算、违约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范围等焦点展开充分辩论,逐一驳斥被告抗辩观点,提交类案裁判规则强化说理,坚持维护原告合法债权。
案件结果
三起案件均以原告全面胜诉结案,法院判决:
- 承租人向原告支付欠付租金合计超亿元;
- 按法院调整后的合法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 支付留购价款、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实现债权费用;
- 各保证人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驳回被告全部抗辩主张。判决理由:案涉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已依约支付转让款、交付租赁物,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未按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利息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保证人应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