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本案系特大网络非法放贷 + 非法催收系列刑事案件,涉案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运营多款网贷 APP,为非法放贷平台提供引流、风控、资金结算等帮助,并组织人员对逾期借款人实施电话威胁、恐吓、辱骂等软暴力催收行为,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造成多名借款人不堪催收压力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人李XX涉案公司普通催收员工,入职时间短、岗位层级低,仅从事基础电话催收工作,未参与公司决策、运营、分红等核心环节。公诉机关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其提起公诉,结合本案恶劣情节与社会影响,被告人面临实刑监禁风险。
办案思路:接受委托后,李珂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确立轻罪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思路,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重点论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受安排执行工作的从犯,同时突出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涉案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已全额退缴、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等从宽情节,并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说明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李X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