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上诉人以“果园、建筑物、果树系其投资修建”为由,起诉被上诉人赔偿果树价值、果实现金价值、建筑物损失等近两百万元,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请后,上诉人提起上诉,主张合同无效、财产被侵权。
案件总结
二审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上诉人出资行为构成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赠与,财产已实际交付并转移占有,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案涉系列土地承包、转让、终止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上诉人对果园及附属设施不享有所有权,无权主张侵权赔偿。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一审鉴定费合计近五万元全部由上诉人承担。
律师价值
杨杭川律师在二审复杂疑难案件中实现关键胜诉:
1. 二审精准纠错抗辩:针对一审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重点围绕“附条件赠与是否成立、添附物归属、合同效力、恶意串通举证不能”展开专业抗辩;
2. 彻底否定权属主张:以法律规定与证据规则为依据,明确上诉人不享有果园及设施所有权,从根源上切断其索赔基础;
3. 稳定交易与经营秩序:通过生效判决确认系列土地流转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因权属争议引发连锁纠纷;
4. 全面排除赔偿风险:成功维持一审全胜结果,为委托人排除近两百万元巨额赔偿风险,保障财产安全与经营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