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完胜追回27万元借款本息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XX)湘XXX民初XXX号。原告L某委托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本案,起诉被告X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XXXX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20XX年,被告X某以投资游乐园项目为由向原告借款XXX元,出具借条约定借期10个月、月利率1%,逾期需承担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原告按约转账交付全部款项,但借款到期后,被告以项目亏损为由拒不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张双意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借贷关系真实合法,被告已构成违约,应依法偿还本金、按约定支付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被告仅以无钱还款为由抗辩,无任何合法免责理由。
二、律师代理经过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借贷真实性、违约事实、本息计算开展专业、严谨的代理工作:
固定完整证据链,夯实胜诉基础:全面收集并提交借条、银行转账记录、身份信息、催款记录等证据,证实原告已足额交付XXX元,被告欠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精准法律定性,明确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认定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逾期不还构成根本违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合理主张诉求,依法依规核算:围绕本金XXX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提出核心主张,对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尊重法院基于合同文义作出的认定,坚持以追回本金利息为首要目标。
有力驳斥消极抗辩:针对被告“项目亏损、无力偿还”的无理抗辩,明确指出经营风险不能作为拒还合法债务的理由,债务应当依法清偿。
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债权实现:代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告相关财产,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资产,确保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回款。
三、判决结果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
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XXX元;
判令被告以XXX元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XXX元、保全申请费XXX元,合计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实现本金全额支持、利息按约定支持、大部分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理想结果,圆满达成委托人核心诉求。
四、律师价值
民间借贷专业能力扎实:精准把握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款项交付、利息约定、逾期责任等关键要点,法理清晰、论证规范。
全力保障当事人核心利益:在复杂诉求中聚焦“本金+利息”核心目标,成功为委托人全额追回27万元借款及约定利息,实现债权全额保障。
诉讼措施稳妥有力:及时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给被告形成有效约束,显著提升判决兑现可能性,做到“胜诉即能兑现”。
庭审表现专业务实:面对被告消极抗辩,坚持以证据说话、以法律为依据,不纠缠、不偏移,高效推进诉讼进程,用时短、效果好。
民生借贷维权典范:针对普通民众之间的大额借贷纠纷,张双意律师以专业、高效、可靠的代理,维护出借人合法财产权益,树立民间借贷维权优质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