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张双意律师:二手车被骗抵押拖走,成功解除合同追回10万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XX)湘XXX民初XX号。原告P某委托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本案,起诉被告X某,请求解除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返还全部购车款XXX元。
20XX年X月X日,原告从被告处购买XX轿车一台,约定总价XXX元、同年X月完成过户。原告付清全部购车款后,被告长期拒不办理过户。20XX年X月X日,该车因原车主未还清银行贷款、存在合法抵押,被抵押权人委托第三方拖走,原告彻底丧失车辆占有使用权。原告此时才知晓车辆长期处于抵押状态,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被告抗辩:原告解除权已过一年除斥期间、购车时已知车辆未过户,请求驳回全部诉请。张双意律师代理原告主张:被告隐瞒抵押事实、拒不履行过户义务,车辆被拖走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原告依法享有解除权,有权要求返还购车款。
二、律师代理经过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合同解除、过错责任、款项返还展开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
固定关键事实,锁定根本违约
收集买车合同、转账凭证、报警证明、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车辆被拖走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未解除抵押、未办理过户、交付车辆存在权利瑕疵,构成根本违约。
精准驳斥“解除权消灭”抗辩
明确提出:原告知晓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起诉未超过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合法有效。
清晰论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阐明车辆因抵押被拖走、无法过户、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法定解除条件,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
客观面对车辆使用折旧,务实维权
尊重车辆实际使用事实,认可法院就使用折旧进行合理扣减,坚持以追回大部分购车款为核心目标,实现务实维权。
庭审法理清晰,逻辑完整有力
围绕“隐瞒抵押—拒不过户—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落空—合同应予解除”展开完整逻辑链,获得法院全面采纳。
三、判决结果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买车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
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P某购车款XXX元;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原告仅负担XX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成功解除陷阱合同,为原告追回XX万元购车款,实现重大维权成果。
四、律师价值
二手车交易法律专业功底扎实:精准把握抵押车辆权利瑕疵、过户义务、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权起算点等裁判要点,专业判断精准到位。
强势破解“解除权过期”陷阱:彻底推翻被告关键抗辩,明确以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为起算点,为同类二手车纠纷树立解除权认定规则。
最大限度减少委托人损失:在车辆被拖走、钱车两空的困境下,帮助原告成功追回XX万元,避免重大财产损失。
务实维权、结果最优:不纠结于全额诉求,尊重使用折旧客观事实,以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实现核心款项全额追回,诉讼性价比极高。
二手车交易维权典型范例:本案对隐瞒抵押、不过户、车辆被拖走等常见二手车陷阱作出明确裁判,成为消费者购车被骗后的经典维权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