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不免责!株洲张双意律师助力劳务班组回款近百万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号为(20XX)湘XXX民初XXX号。原告ZX委托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本案,起诉被告湖南XX公司、L某,要求支付XX项目外墙装饰、屋面及保温工程劳务款XXX元及逾期利息。
被告XX集团系XXX二期总包单位,L某系项目内部承包实际施工人。20XX年X月,被告将案涉工程劳务分包给原告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总价款为XXX元,已支付XXX元,尚欠XXX元长期未付。XX集团以“结算未审核、已过诉讼时效、虚假诉讼”为由拒付,L某失联拒不到庭。张双意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合同合法有效、工程已交付使用、欠款事实清楚,二被告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二、律师代理经过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欠款事实、诉讼时效、表见代理、连带责任展开严密、专业的代理工作:
固定完整证据链,锁定欠款金额
全面整理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单、班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确认总价款、已付款、欠付款金额准确无误。
精准击破“诉讼时效已过”抗辩
以L某20XX年X月X日仍在付款构成时效中断为依据,证明原告20XX年X月起诉未超过三年时效。
严密论证表见代理,约束总包单位
指出L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合同加盖项目部印章,其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XX集团。
明确违法分包与连带责任
依据建工司法解释,认定违法分包无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劳务款;L某与XX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主张利息,诉求合法完整
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诉求清晰、合理、有据。
三、判决结果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原告全面胜诉判决:
判令被告XX集团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款XXX元;
判令按年利率3.35%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判令被告L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XXX元,全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被告L某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核心诉求。
本案实现XX万劳务款全额支持、总包与实际施工人连带担责、利息与诉讼费全支持的彻底胜诉。
四、律师价值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专业能力顶尖:精准把握无效合同按有效结算、表见代理、诉讼时效中断、违法分包连带责任等核心裁判规则,专业直击要害。
三大抗辩全驳回,胜诉含金量极高:一次性推翻“时效已过、结算无效、虚假诉讼”三大行业典型拒付理由,说服力极强。
锁定总包连带责任,大幅提升回款保障:成功让有履约能力的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彻底解决“实际施工人无钱、总包甩锅”的行业维权难题。
长期拖欠欠款全额追回,结果最大化:帮助农民工班组成功追回历时多年的XX万元劳务血汗钱,实现当事人核心利益。
建工劳务维权标杆案例:本案对项目负责人结算效力、总包责任、时效认定均作出明确裁判,成为劳务班组追讨工程款的经典胜诉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