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过程
2022年7月30日,扈X在某蹦床主题乐园游玩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练习后空翻,因指导不当致左下肢胫腓骨干骨折,后经三次手术,住院23天,鉴定为十级伤残。该乐园经营公司于2023年12月注销,注销前股东由张X变更为王X,两人均未实缴出资。扈X起诉要求两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16万余元。
祁月律师代理扈X,通过视频、微信支付记录、住院病历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在该乐园、工作人员未持证指导、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等。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成功认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律师引用国家标准,证明蹦床场所应配备持证指导人员、保护员及安全标识,被告均未做到,构成过失。
锁定原股东责任:事故发生在张X经营期间,公司注销后,法院判令张X承担30%赔偿责任,避免无主体担责。
全面举证争取合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均获部分支持,合计约4.7万元。
三、祁月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祁月律师代理受害人,在经营公司已注销、股东变更的不利局面下,通过视频、照片、鉴定结论等证据,成功证明蹦床乐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行业标准。律师精准锁定事故发生时原始股东张X的责任,使其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30%赔偿。最终判决张X赔偿扈X各项损失4.7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了实际经济损失。
四、案件结果
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张X赔偿原告扈X各项损失46.880.21元(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驳回对被告王X的诉讼请求;
原告自行承担70%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