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驳回诉讼请求案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刘X,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专职律师。被告翟X,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专职律师。原告诉称双方系朋友关系,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被告多次向其借款,累计金额 115 万余元,被告未归还,遂诉请返还借款、支付利息及律师费,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辩称案涉资金并非借款,而是赌资,借款金额与事实不符。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原告代理人、被告及被告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结合借条、银行交易流水、报警回执、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及庭审笔录等证据,逐一核查款项往来时间、金额、用途及双方关系,重点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合法、真实。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判决理由:案涉款项往来频繁、大额且时间异常,原告仅提供部分借条与主张金额差距较大,在对方未还款情况下持续转款不符合常理;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款项不排除归还前期借款可能;结合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案涉款项存在涉赌资可能,原告主张的借贷事实依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