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分割获154万余元折价补偿
案件概况
根据 (2025)判决书,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于 2025年9月29日 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我方律师代理被告(男方)。核心争议在于:双方同意离婚后,对包括房产、公司股权在内的复杂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其中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各项折价补偿合计 154.8243万元。
律师策略
- 促成调解以高效解决争议,避免判决不确定性:在双方均有离婚意愿但财产分割分歧较大的情况下,律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一揽子”解决方案,避免诉讼程序延长及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
- 设计复杂财产分割与折价补偿的综合方案:针对涉及登记在双方及亲属名下、公司名下的多处房产、车位、车辆、公司股权及存款等复杂财产,律师协助梳理财产清单与价值,设计以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折价补偿为核心的综合性财产分割方案,并明确各项补偿款的折抵与支付方式。
- 协商确定子女抚养费及大额费用分担机制:在确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的基础上,就抚养费具体金额进行协商,确定固定月付标准,并明确教育、医疗等大额费用的分担原则,以保障子女权益并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
判决结果
- 原告 叶X(女) 与被告 叶X(男) 离婚。
- 婚生女由原告 叶X(女) 抚养,被告 叶X(男) 自 2025年10月起 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0元 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子女的教育培训费、大病医疗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 登记于原告 叶X(女) 名下一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的房地产归被告 叶X(男) 所有,剩余抵押贷款 248.3351万元 由被告负责偿还;被告补偿原告 115.8243万元。
- 被告 叶X(男) 补偿原告 叶X(女) 关于登记于其亲属名下房地产的价款 19.5万元。
- 登记于原告 叶X(女) 名下一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的车位归其所有,原告补偿被告 2万元。
- 各自名下动产(含车辆)归各自所有,被告补偿原告 5万元。
- 登记于 某供应链公司 名下一辆轿车归原告 叶X(女) 所有。
- 某供应链公司 100%股权归原告 叶X(女) 所有,公司债权债务由其享有和承担;公司账户存款 53万元,双方各半享有,由被告 叶X(男) 支付原告 26.5万元。
- 被告 叶X(男) 持有的 科技合伙企业 8.3333% 股权相关权益的一半由原告 叶X(女) 享有,被告取得分红后一周内支付一半给原告。
- 双方对亲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负责,经折算,原告 叶X(女) 支付被告 叶X(男) 10万元。
- 上述第三、四、五、六、八、十项经折抵,被告 叶X(男) 尚应支付原告 叶X(女) 154.8243万元,于 2025年11月1日前 付清。原告应于同期从上述鄞州区房地产中腾退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由被告承担)。
- 案件受理费9550元,减半收取计4775元,由原告 叶X(女) 负担 2387.5元,被告 叶X(男) 负担 2387.5元。
律师说法
- 问题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双方通过调解协议,对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存款等多项财产达成了具体的分割与补偿方案。 - 问题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如何支付抚养费?
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调解协议确定了按月支付固定金额抚养费,并对大额教育、医疗费用约定了分担方式。 - 问题三:离婚调解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生效的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其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约定,双方必须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