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不起诉案例
审理机关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陈X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对本案开展审查。被不起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事实,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辩护人围绕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被害人谅解等方面提出不起诉辩护意见。
办案经过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核实被不起诉人到案经过、供述情况、赔偿谅解等关键情节,充分听取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结合全案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综合评判。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不起诉人实施了强制猥亵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扣押的涉案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发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