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林X(化名)与被告陈X(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被告委托近亲属参与庭审。双方经相亲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原告以被告未尽家庭义务、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并要求抚养子女、分割车辆;被告辩称双方感情尚可,仅因子女姓氏及落户产生矛盾,不同意离婚。
办案经过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提交身份及婚姻证明,主张婚后长期缺乏关爱、经济与情感均缺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被告提交转账记录、医疗票据等,证实已承担家庭开支与子女费用。法庭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矛盾是否可调和展开审查,依法组织举证、质证。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判决理由:双方婚前有了解、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仅因子女姓氏与户口登记问题产生分歧,不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矛盾可通过沟通化解;双方婚姻时间较短,仍有和好可能,故对原告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