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刑事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X以诱骗方式将一级残疾、身患重病的被害人带至住处,趁被害人无力反抗、不能反抗之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X辩称被害人系自愿,其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作无罪判决。被害人因身体残疾、体内植入医疗装置,反抗能力受限,案发后因心理顾虑未及时报案,后在家属陪同下报案。
办案经过
公安机关接报案后依法开展侦查,固定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DNA 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病历及残疾证明等证据,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就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被告人是否明知被害人无反抗能力等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X违背被害人意志,利用被害人身体残疾、无力反抗的状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拒不认罪,无认罪认罚从宽情节,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陈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