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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王永军律师 在线
甘肃子谦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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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通过精准论证仲裁时效中断、厘清重复诉讼边界、依法维护劳动者工资权益,体现了在复杂人事争议中为当事人锁定胜诉要点、切实挽回经济损失的核心价值。

案件详情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审理法院信息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李X,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为某银行金昌市XX,委托诉讼代理人为该行工作人员及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于 1997 年入职被告处工作,2010 年签订十年期聘用合同。2016 年 4 月,被告以原告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为由,作出开除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后经仲裁与诉讼,被告撤销开除处分,改为撤职处分,双方于 2018 年 6 月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原告主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被告以仲裁时效届满、属于重复诉讼等为由,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办案经过

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全面核查劳动关系解除、处分撤销、工资标准、仲裁时效、信访维权过程等案件事实,围绕仲裁时效、重复诉讼、赔偿金主张、社保与公积金受理范围、工资补发标准等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原告持续信访维权构成仲裁时效中断,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双方已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赔偿金主张不予支持;社保、公积金补缴争议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原告存在一定过错,但被告已作出行政处分,酌情按原工资标准的 60% 判令被告补发违法解除期间工资 116294.4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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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信息简介 王永军律师,中共党员,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三级律师,2014年执业,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现任甘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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