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XX与被告XX公司签订《拼**店铺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B为原告XX提供店铺运营指导、技术教学、上货管理等服务,原告XX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原告XX应在约定期限内开设并正常运营四家店铺,满足条件后开始计算服务周期;若盈利未达约定标准,被告B退还差额部分。
合同履行期间,被告B按约提供一对一指导、运营课程、店铺装修、上货操作等服务,原告XX成功开设四家店铺。后因原告XX自身操作等原因,部分店铺被限制,且未按约定补齐店铺数量、未按要求提交经营数据,导致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未成就。原告XX遂起诉要求被告B全额退还服务费用数万元。
本律师接受被告B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一是被告B是否依约履行服务义务;二是退款条件是否成就;三是店铺异常后果应由哪方承担;四是原告XX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证据:第一,固定微信聊天记录、指导记录、课程发送记录、操作指令等,证明被告B已全面履行指导与运营服务义务;第二,提交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退款前置条件;第三,整理原告XX自认店铺数量不足、未补齐店铺、未提交经营数据的证据,证明原告XX构成违约;第四,论证店铺异常与被告B服务之间无因果关系,系原告XX未按规范操作导致。庭审中,律师围绕合同有效、义务已履行、退款条件不成就、原告违约在先展开完整论述。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网络店铺运营服务合同纠纷,是当前电商服务领域常见纠纷类型。争议焦点集中于:一是服务提供方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协议约定的退款条件是否已经成就;三是店铺运营异常的责任归属;四是原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被告B已按约提供技术指导、运营服务、教学课件、店铺搭建等合同义务,原告XX亦实际开设四家店铺并接受服务。根据补充协议约定,退款附有明确前置条件,原告XX未在约定期限内维持四家店铺正常运营,未补齐店铺数量,未按约定提交经营数据,导致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未成就,原告XX自身存在违约行为。原告XX主张退还全部服务费用,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被告XX公司全面胜诉。
三、律师价值
合同条款精准适用:律师准确抓住合同“退款条件”核心条款,清晰论证条件未成就则不承担退款责任的法律逻辑,为胜诉奠定关键基础。
履约证据完整呈现:从海量聊天记录中提炼指导记录、课程交付、操作指令等关键内容,形成完整履约证据链,证明被告已全面履行义务。
对方违约精准锁定:清晰指出原告未达标店铺数量、未补齐店铺、未提交数据等违约事实,成功将责任归因于原告。
电商服务案件胜诉示范:本案为网络店铺运营服务类案件提供典型抗辩思路,明确服务已提供、条件未成就、费用不退还的裁判规则,有效维护电商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