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XX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温州某纸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万X,浙江XX律师。
被执行人一:林XX,男,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被执行人二:温州某印务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执行
执行依据:
本院(20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24年12月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本金420200元及利息。
执行措施及成果:
冻结并扣划银行存款:
被执行人温州某印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并扣划,扣划所得款项1926.93元,已充抵本案诉讼费。强制退保并扣划保险现金价值:
被执行人林XX名下国华人寿保单被依法冻结并强制退保,退保所得款项8416.24元,案款尚在分配中。查封不动产(轮候查封):
被执行人林XX名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XX某小区房产被依法轮候查封,查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7日(因无处置权且无优先受偿权,于本案属非可供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
对被执行人林XX(系温州某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罚款决定;
对二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经全面查询,除上述财产外,二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及投资信息。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律师成果:
万X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不利情况下,通过积极推动法院执行程序,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执行成果:
成功查控并扣划银行存款: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并扣划1926.93元;
成功冻结并强制退保:通过财产线索排查,成功推动法院对被执行人林XX名下的人寿保险保单进行冻结并强制退保,扣划保险现金价值8416.24元,开辟了非传统财产的执行路径;
成功查封不动产:对被执行人林XX名下的不动产完成轮候查封,为后续可能参与分配或实现债权奠定了基础;
全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限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等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形成有力约束,督促其履行义务;
保留债权持续追索权利:在确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代理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保留了发现新财产线索后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确保债权不会因程序终结而消灭。
本案充分展现了万X律师在执行阶段的专业能力,通过积极查找财产线索、推动法院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债权回收。同时,对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惩戒措施,也为后续持续追索债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