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与某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
审理法院信息
沧州仲裁委员会(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案号)
案情简介
被申请人李X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某酒店申请仲裁,李X委托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贾如梦律师作为仲裁代理人。申请人要求李X支付租金1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贾如梦律师代理李X参与仲裁程序。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在仲裁庭主持下,贾如梦律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为李X争取到分期付款的有利条件,避免了强制执行风险。
案件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X分四期支付申请人659,970元(分别于2024年至2027年每年5月1日前支付15万元、15万元、15万元、209,970元);如逾期未付,申请人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费19,941元由申请人承担。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成功调解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贾如梦律师作为被申请人李X的代理人,通过有效谈判,将原诉求100余万元降至66万元,并争取到四年分期付款的方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即时偿债压力,避免了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本案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仲裁调解中的谈判技巧和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解决方案的实务能力。
